一、本院于2008年3月,被县纠风办、县卫生局命名为“无红包医院”。我院将一如既往,巩固创建成果,现特向社会承诺,医务人员拒收“红包”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二、查实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的,将按以下规定处理:
1、责令退还,并予以相应金额10倍的惩处;
2、当年度考核定为“不合格”;
3、两年内不得晋级、晋职;
4、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;情节严重的,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;
5、因收受红包被除名、辞退或个人主动辞职的,本医院不接受、不安排其执业;
6、查处中发现属于索要、暗示患者送“红包”的,一律以情节恶劣论处;
三、请广大患者从爱护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,不要送红包,医患携手,共同维护“无红包医院”。
监督电话:0513- 882122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