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海安县卫生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,认真做好今年我院安全生产工作,按照海卫发[2010]9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,结合我院卫生工作实际,制定出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精神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不断强化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意识,紧紧围绕和营造“关爱生命,关注安全”氛围,做好医疗安全保障的各项工作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。
二、领导机构
为确保我院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扎实有效,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,决定成立我院“安全生产月”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小组。
领导小组组长:朱余德
副组长:石书宏
成 员:崔槐生、许祝青、许 宏、杨 平
王则银、缪森林、王建康
各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10年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,分二个阶段进行。
(一)准备工作阶段(6月1日至6月14日)
各科要认真学习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消防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我院“安全生产年”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,有计划、有目的、有步骤地开展工作。
(二)宣传教育实施阶段(6月14日至6月15日)
各科要采取措施,扎实工作,结合工作实际,利用多种方式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宣传教育活动,实现各类人员安全教育率达到95%以上目标。
四、活动主要内容
各科要突出生命价值这一核心,树立“关爱生命,关注安全”的宣传教育理念,把关心人、理解人、尊重人、爱护人作为“安全生产年”宣传教育活动的基本点和出发点。
1、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消防演练(6月23日下午17:00门诊广场)。
2、开展安全生产讲座及组织广大职工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文件。保证每人至少半个工作日的受教育时间。
3、各病区要办黑板报二期,通过张贴标语、横幅来宣传安全生活动。
4、各科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防范措施,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,择日组织一次医疗卫生应急演练;
5、节日期间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加强保卫值班工作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。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各科室要加强对“安全生产月”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,要从“全面达小康”大局出发,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安全与生产、安全与改革、安全与稳定的关系,采取措施,扎实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要加强各种形式开展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。
(三)各科要将“安全生产月”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时上报院办。
2010年6月12日